灵台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灵台县积极主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认 [复制链接]

1#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退休(职)人员管理,切实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近期灵台县人社局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了一次彻底地“认证”工作。

工作分三个阶段,单位核查认证阶段、集中上报认证结果阶段和专项核查阶段。本着“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全覆盖、严把关,确保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真实、便捷、高效。

本次认证工作由所属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书面认证的方式,对于因行动不便或外地居住等原因不能现场办理资格认证的退休职工,可采取拍照、视频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资格认证。由参保单位如实填写《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登记表》,单位经办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认证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没有上报认证结果的单位,将按没有通过资格认证处理。

截止目前,共认证个单位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认证的5人,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金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并补发养老金。

来源:县社保中心

制作:灵台县人社局

监制:张立斌

审核:胡金红

编辑:杜妍敏

长按指纹识别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