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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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灵台县第二批县直单位公益性岗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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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37号)精神,进一步拓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力量。根据《平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拟招聘78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灵台户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并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计划

1.灵台县人民法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4名。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治安学等专业优先。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技能。联系人:于婷;联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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