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条件
根据家长申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接收学生的转学申请:
1.转学学生所在原学校同意转出;
2.申请转入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每班不得超过50人);
3.转入学生要有全国统一的学籍号。
二、转学资料
转入学生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转学申请书:说明学生详细情况及转学原因;
2.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本学段的“学生成长记录册”;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5.购租房证明:
①登记地址为本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县城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工作调动文件或者父母在县城半年以上的务工证明。
三、转学时间
年8月22日——8月23日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四、转学流程
1.资料初审。家长携领学生将准备好的相关资料交学校教导处初审,提交地点:教学楼室。联系人:聂小玉
2.转学审批。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在教学楼室进行审批签字。联系人:胡永春
3.学籍办理。对于审批后的学生家长在学校教导处提交“学籍证明”,教导处统一办理。
4.分班。为了均衡分班,对于转入学生学校统一于8月24日下午3:30公示分班。
5.报到注册。根据分班公示,学生8月25日早在所在班级报到。
注:转入学生在原校领取书本。
灵台县城关中学
年8月20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