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厅《关于评选全省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各县(市、区)人社局、民*局和市直民*系统各单位层层推荐审核,市委常委会议审议,现拟推荐以下4个单位为“全省民*系统先进集体”,7名同志为“全省民*系统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5月31日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市全省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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